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好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政策,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金沙官网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及时了解学生应征情况,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报送及审查把关,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二)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以下高校学生:
1.2019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
2.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9年退役复学生;
4.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资助条件的各类学生;
5. 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6.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
(三)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的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二、服兵役学生报送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类型,报送申请材料如下:
1.参军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Ⅰ》原件一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备注: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请再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Ⅱ》原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Ⅰ》原件一份。
4.退役士兵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Ⅱ》原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10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
联系电话:020-87985189
(二)报送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逾期未报送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学生处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