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20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将在寒假期间全面开展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确认工作,确认学生受助资格,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做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政策应助尽助、不漏一人。2018年春季学期入学,教育厅将以学校最新统计数据作为资金清算重要依据。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熟悉有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专学生资助政策(政策见附件1)。在本学院内全面启动自查工作,比对困难学生数据库,全面开展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查漏补缺工作,特别是对农村户籍学生进行认真查对。
二、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确认工作。请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寒假回家时机,与家长一起向当地村委或镇、县扶贫办了解本人家庭,确认是否为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低收入、特困职工、优抚对象等,漏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及时补建档立卡,填妥附件2。在开学初交回各二级学院,如确定为建档立卡家庭的漏报学生,请在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有关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2. 2016-2018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学生处
2018年1月19日